藥師公會全聯會強調家庭不用或過期藥物處理新觀念及原則:
1.除化療及管制藥品外,民眾家裡之固體廢棄藥品(如錠狀、膠囊藥品),不鼓勵民眾將藥品拿到居家附近的廢棄藥品檢收站或藥局回收外(造成回收單位二次汙染及困擾)。
2.民眾需將藥品與外包裝分開,外包裝需回收(將藥袋上個人資訊塗黑看不清),而藥品倒入夾鍊袋或可封口的塑膠袋,置於家中垃圾桶,隨垃圾車丟棄(目前國內焚化爐多是經高溫燃燒後均可將藥品完全處理並減少二次環境汙染)。
3.液體廢棄藥品(如糖漿、藥水),需將液體倒入夾鍊袋或塑膠袋(袋內放入一些可吸附藥水物資協助吸收液體後)隨垃圾車丟棄,將空瓶交由垃圾車回收或拿到居家附近的廢棄藥品檢收站回收。
4.沒吃完的剩餘藥品,絕對不可隨意丟棄或倒入水槽或馬桶沖走,不僅會造成環境污染,也可能透過環境生態的反饋,危害人體健康。
5.化療藥品及管制藥品因藥物含劇毒故建議由專業藥事人員協助處理。
6.環保局說明回收藥物隨垃圾車丟棄前一定要先做好垃圾分類,才能真正做到共同維護環境。